7月31日,江西省药监局发布公告,收回江西赣南制药有限公司《药品GMP证书》。
根据公告,江西赣南制药有限公司长期停产不具备药品生产条件,不符合药品GMP要求,依据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三条规定,省局依法收回其《药品GMP证书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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